神圣罗马帝国
其内容基本就是说东方的皇帝是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把自己的儿子刀了,教宗表示这样不符合基本法。查理曼继承的法统不是什么所谓的西罗马法统,而是“整个罗马帝国”的法统(因为东部的女皇不合法,所以说君六死了查理曼就理应补上去)。在这种说法里面“西罗马帝国”不存在,甚至连东部皇帝的合法性也给取消了。对于教宗来讲,罗马帝国当时是处于“没有合法皇帝”Interregnum的状态。至于教宗有没有权利硬点皇帝,这个主要看屁股位置。
“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又非罗马、更非帝国。”是伏尔泰说的。
在16世纪,这个政治实体的正式名称是“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
可以先从这个特别的名称说起。德意志民族,指向比较明确,但神圣和罗马二字是非常独特的。神圣,意指它负有宗教拯救的使命,罗马,表明它与昔日世界帝国的延续关系——仅从地理分布而言,德意志人跟罗马毫无关系。
因此它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历史观的产物,它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它的含义比后者更大,更富神秘色彩,具有基督教普世色彩。不能以现代主权国家的理念去看待中世纪的政治。基督教会和神圣帝国曾长期被视为两个普世权威,尽管它们在实践中有许多折扣。
神圣罗马帝国的内部结构,属于它的宪法史。大体而言,它是从东法兰克王国发展扩张而来。从发展方向而言,它不同于西方的法国,地方分离主义严重,产生了几大选帝侯和更多较小的诸侯势力。
神圣罗马帝国在很多德国人的书上被称为第一帝国,它终结于1806年拿破仑战争期间。
但一般认为,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后的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已经从法理上结束了这个帝国的优越地位,主权国家平等的原则得以确立。此后它的存在就显得很怪异了。伏尔泰的话就是这种背景下说出来的。